
发布日期:2025-04-12 18:02 点击次数:150
第四节爻象与爻数
爻象:卦有卦象,爻有爻象,先有爻象,然后有卦象。《系辞》“观变于阴阳而立卦”,故爻象者,阴阳也。爻象,只有两种,即是组成八卦之基本符号,阴(--)爻,阳(—)爻。
阳爻象阳,象天,象君,象君子,象大人,象父,象男人,象奇数,象阳性之物,象刚,象健,象动等。
阴爻象阴,象地,象臣,象民,象小人,象母,象女人,象偶数,象阴之物,象柔,象软,象静等。
爻数:爻数者,来源于“天地之数五十有五”。以卦象六画之数,而其用四十九。一卦之爻数,为各爻所居之位数。
一卦六爻,其爻数排法,从下而至上排列。第一爻用“初”字,第二爻用“二”,第三爻用“三”,第四爻用“四”字,第五爻用“五”字,第六爻用“上”字。
为区别爻的阴阳性质,阳爻用“九”字,阴爻用“六”字。故阳卦之阳爻,称为“初九”,“九二”,“九三”,“九四”,“九五”,“上九”。阴卦之阴爻,称为“初六”,“六二”,“六三”,“六四”,“六五”,“上六”。一卦之中,有阴爻有阳爻,按其所居的爻次,分别在数前加一个“九”字,或加一个“六”字。
乾卦多一“用九”爻,坤卦多一“用六”爻,此二卦各有七个爻数。其它卦皆无此二爻。因为乾变坤卦,要以“用九”的爻辞来定吉凶,坤变乾卦,要以“用六”的爻辞来定吉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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